可持續發展策略架構

作為陽光房地產基金之管理人,我們為租戶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我們的營運常規,包括能源耗量、廢物及用水管理以及氣候變化管理可能對環境及天然資源產生不良的影響。據此,管理人已建立可持續發展策略架構,以確保所有業務範疇以負責任的方式營運。可持續發展架構符合2030年可持續發展願景,並建基於以下核心元素:

策略支柱

企業持續營運所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以考慮及回應可持續發展風險及機遇。

重點領域

優次鮮明的環境、社會及管治重點項目以訂立我們的可持續發展目標。

可持續發展基準

可持續發展重點領域與UNSDGs保持一致。

業務基礎

理想的企業管治是保持長遠業務可行性之關鍵,而「資本」及「關係」這兩方面則反映核心業務基礎。

報告期間,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已審閱可持續發展策略架構,並根據陽光房地產基金最新的可持續發展的進展,完善若干重點領域的定義與分組以及修改多項目標。

我們的可持續發展策略架構已考慮及包括UNSDGs。基於環境、社會及管治顧問的建議,我們已將基準從八項UNSDGs調整為九項。此調整凸顯我們達致全球可持續發展標準的決心。根據「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其中九項與我們的策略支柱及重點領域一致,即良好健康與福祉(SDG3)、可負擔的潔淨能源(SDG7)、體面工作與經濟增長(SDG8)產業、創新與基礎設施(SDG9)、減少不平等(SDG10)、可持續城市和社區(SDG11)、負責任的消費與生產(SDG12)、氣候行動(SDG13)以及促進目標實現的夥伴關係(SDG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