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已將其運營管理功能劃分為以下主要功能領域:
吳先生,61歲,負責施行董事會所制訂之策略及目標,確保陽光房地產基金之運作乃按照已訂立的策略、政策及規例。此外,彼負責管理人之日常管理及業務運作。
盧女士,59歲,主要負責陽光房地產基金之整體財務管理,包括但不限於財務報告、稅務及現金流量管理、控制資本開支、對各項財務事宜及預算案之編製進行審閱並作出建議。彼亦為若干陽光房地產基金之特定用途公司之董事。
盧女士於財務管理及公司秘書方面擁有逾30年經驗。彼於加入管理人之前,亦曾在新加坡上市之傳媒公司擔任首席財務主管。
盧女士持有香港中文大學工商管理學士學位。彼為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及香港會計師公會之資深會員。
黃先生,60歲,負責的眾多事項中,包括推動陽光房地產基金物業組合的表現、籌劃及實行資產增值舉措以及為陽光房地產基金物色潛在資產再循環機會。彼亦為若干陽光房地產基金之特定用途公司之董事。
黃先生於租賃及物業管理方面擁有逾30年的經驗。黃先生於2006年至2010年4月期間為恒基陽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首席租賃行政經理。在此之前,黃先生曾於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及恒隆地產有限公司擔任租賃及物業管理職位。
黃先生持有香港大學工程學士學位及香港公開大學(已易名為香港都會大學)企業管治碩士學位。黃先生持有地產代理(個人)牌照。
沈女士,47歲,負責的眾多事項中,包括制訂陽光房地產基金之業務策略,確保策略性舉措和主要營運流程得以有效地執行。彼與資產管理總監共同領導資產管理部之運作。
沈女士於房地產方面擁有逾20年經驗,在加入管理人之前,彼曾於上市物業公司及顧問公司擔任租賃及業務發展的職位。
沈女士持有澳洲墨爾本大學規劃及設計學士學位及建築學士學位,以及英國牛津布魯克斯大學房地產投資及財務研究生文憑。彼為英國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之專業會員及綠建專才。
葉女士,43歲,負責的眾多事項中,包括財務及資金管理,與基金單位持有人、投資者及主要持份者溝通,以及協助環境、社會及管治委員會提升陽光房地產基金之可持續發展概況。
葉女士擁有逾20年的企業融資、投資及審計經驗。彼於加入管理人之前,曾於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 ─ 恒基(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擔任財務總監及副投資總監。於2010年至2014年期間,彼為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之投資總監。
葉女士持有香港科技大學理學(投資管理學)碩士學位及香港中文大學工商管理學士學位。彼為香港會計師公會之會員。
哈先生,48歲,負責的眾多事項中,包括人力資源管理、採購及行政支援,確保資訊科技系統的最高效率與營運,及透過提供辦公室後勤服務,以支援管理人的核心管理職能。
哈先生擁有逾20年的財務及行政管理經驗。彼於加入管理人之前,曾於2000年至2003年期間擔任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一間附屬公司之財務及行政主任。
哈先生持有英國倫敦大學財務學理學碩士學位、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市場學專業文憑,以及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經濟學士學位。
馮女士,46歲,負責的眾多事項中,包括規劃及進行合規、營運監控及風險管理之審核,以及協助內部監控系統之設計及執行。
馮女士於財務報表審計及內部審核擁有逾20年經驗。彼於加入管理人之前,曾於2008年至2022年期間任職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之內部稽核經理。馮女士持有香港城市大學工商管理會計與法律學士學位。彼為英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之資深會員及香港華人會計師公會之附屬會員。
庾女士,42歲,負責的眾多事項中,包括策劃及落實完善的內部監控系統,確保陽光房地產基金及管理人符合所有相關法例、規則及規例之要求。
庾女士在合規、公司秘書、財務和審計方面擁有逾15年經驗。於加入管理人之前,彼為一間曾於香港上市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之管理人的合規經理和公司秘書。庾女士持有香港科技大學環球商業管理及會計的工商管理學士學位。彼為香港會計師公會之會員、特許財務分析師以及香港公司治理公會及特許公司治理公會之會員。
鍾女士,58歲,於2008年加入管理人,由2011年11月起出任為公司秘書。鍾女士於公司秘書方面擁有逾30年經驗,彼於加入管理人之前,為一間曾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公司之助理公司秘書。
鍾女士持有香港城市大學會計學文學士學位。彼為香港公司治理公會及特許公司治理公會之會員。